眼界决定世界
若干年前有一则很独特的广告,其大意为:“某鞋城搞促销,告诉消费者成本价,让消费者来决定成交价格。”广告播出后,效果非常明显。该鞋城的人流量与销量都大大提升。
很显然,这个商城在与消费者进行价格博弈。而这种将自主权给用户(从某种意义上由用户作主)的形式,极大的刺激了潜在用户,成为了卖点。
回到我们这个博客主要讨论的互联网创业上面,在电子商务大行其道的今天,参与性极大发展的当下,窃以为,这种模式正好可以利用互联网便捷、互动的特性来极大的发挥。此外,还能廉价的形式获得很有价值的消费者偏好数据,借以数据咀嚼的形式,来为用户或者第三方公司提供服务。进一步从商业模式上分析,这样在用户与服务商之间建立桥梁(如销售者与购买者)的模式,可以称之为经纪人模式,从每次成交的交易汇总收取佣金。此外,搜集的信息,经过分析整理,也可以出售或者作为增值服务给服务商,以形成第二个盈利点。
商业模式是一个企业的根本,在思考如何打败敌人之前,首先要考虑如何生存。如上文所述,将传统的商业模式移植到互联网之上,是网络创业者们应该深刻思考的问题。那么来思考一下,还有什么传统行业的商业模式能移植到互联网上呢?
1.保险:简单说,保险的基本思想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基于中心极限定理,计算出出现赔付的概率与金额。通过收取每个保人费用的方式,来获得利润。在互联网上未尝不可将其移植。比如在虚拟世界中,对于虚拟财产的保护等。对其进行保险,一旦出现意外,则以虚拟财产或者现实货币进行赔付。
2.赞助宣传:赞助似乎已经到达了现实世界的每一个角落,而在互联网上,却很少见。没有市场么?不尽然。试想,如果一个站点的首页,能在显要位置,比如网页标题上写明XXX网站。其中XXX为冠名。或者在出售的产品上有如此的表示亦可。
当然,这只是我的一点陋见。希望起到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希望能让方家指点,以狗尾续貂。在创业中,创新才是出路。不要做跟随者,要做引导者。创业者们!加油!
伏愿上苍赐恻隐,贻怜悯,止余震,息暴雨。佑吾诸夏,度此难关!
眼界决定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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