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界决定世界
离北京奥运会只有一个月的光景,全世界的目光都在逐渐投向东方。无论海内外,希冀利用奥运这个热点来进行营销推广的企业,甚至个人都在摩拳擦掌,欲投身此红海之中。然而,与奥运可谓是孪生兄弟的残奥会却受着不公正的冷落。在这种冷落下,其商业价值真的很低么?其实不然。
首先,残奥与奥运乃是孪生兄弟,同样受制于奥组委,因此拥有同样的社会公信力。虽然其影响有大小,但如果能将角度从影响转向公信力,则差异骤减。试想,某乳业集团对偏远山区的送奶活动与向奥运代表队的送奶活动之影响力差异。
其次,不受重视之事物被重新审视,能够产生莫大的效应。这就犹如沙漠中建立赌城一样,巨大的反差能造就非常之效果。
既如此,我们的网络营销是否也适用于这样的理论——从具备社会公信力,然而却影响力不大的角度上来进行事件营销。窃以为是可行的。抛砖引玉,有如下几方面,我认为是可以应用于该理论:
1.传统行业会展:在具备公信力的传统行业会展上,互联网相对于其他产品而言,无需多言是小字辈,但正是这个小字辈,如果能充分发挥以小搏大的精神,必定能在互联网的荒漠地带拉起一股旋风。
2.公益项目:公益项目的公信力毋庸置疑,因此在其之上,很容易便可以相对低成本获取巨大影响。今年,神州大地可谓多灾多难,一个对公益项目优秀的策划和参与很有可能为策划者带来难以形容的巨大影响。
3.无厘头事件:从一个小的角度引申出一件无厘头的小事,可以是非常无聊,但一定要大有噱头。更为重要的是采用具备社会公信力的平台:如天涯、新浪、阿里巴巴、淘宝等。
营销有大小,创意存乾坤。用创新来主导营销,是网络时代营销的方式,对吧?
伏愿上苍赐恻隐,贻怜悯,止余震,息暴雨。佑吾诸夏,度此难关!
眼界决定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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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ulah
11月 23rd, 2008 at 5:14 am
You write very we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