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视各式各样、大大小小的网络服务,它们无不宣称自己为用户提供与众不同的服务,同时在营销时,也希冀通过别出心裁的模式去传达这种价值。然而,事与愿违的是:无论是对于所谓的“与众不同的服务”还是去建立“别出心裁”的渠道,都依附在传统的网络巨鳄之上,最终为他人做了嫁衣:病毒营销的视频火爆之后,视频分享网站是最大的受惠者;绝妙的软文背后,是发文处备受推崇的事实。这让我联想到肥皂剧:主人公周边总是会有各具特色的人物出现,让故事情节不断延展。但是,对于大部分肥皂剧而言,配角终究是配角,主旨永远是我们的主人公。
为何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为何原本应该平等分散的互联网变得越来越集中?窃以为,这源于我们对于互联网服务及营销的一个错误假设:新服务是去分享“既有互联网用户”,而非开发新的用户。因此,无论服务是如何的别出心裁,为了推广之,将目标客户的母体紧紧的聚焦在了已有网络服务使用者,甚至是积极使用者之上。这样,就产生了这样的悖论:通过宣传、推广与营销所接触到的客户,他们本身是其他服务的忠实(积极)用户,对于他们中的大多数而言,限于精力与习惯,增加长期需求或转移需求就突然喜欢上肥皂剧中的后来出现的配角一样,虽然可能,但是非常困难。 继续阅读
